宁德市蕉城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现报告如下:
一、 总体情况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
一是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我区在重点领域公开栏目开设权力配置版块,今年共发布权力配置相关信息8条。全区各有关单位已全面梳理完善本单位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同时,依法公开各单位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24条。
二是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精神,按照《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宁政办〔2020〕69号)要求,我区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起草并印发《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宁区政办〔2020〕65号)文件,对全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做出指导。同时,根据国家部委印发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区直各有关单位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三定方案,编制26个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并于10月下旬召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征求意见会,对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初稿中的事项进行梳理核对。目前,我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已经全部编制完成,并制作蕉城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专栏在蕉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线运行,高质量按时完成今年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三是抓好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区根据宁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涉及营商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野生动物保护及民法典等多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专项行动的要求,对蕉城区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进行逐条、逐项梳理,及时开展废止或修改工作。截至目前,共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5件。
(二)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我区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今年共发布相关信息22条,助力“六稳”、“六保”。
(三)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一是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我区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规范经营行为,实行长效监管,加强信用建设。共随机抽查企业357户,抽查守信、信用一般企业36户,抽查失信、严重失信的企业4户,抽查“1+X”专项51户,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同时,为提升营商环境指数,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结合《市场主体信息应急归集报送系统操作手册》,着力保障“全省一张网”工作在短时间内出成效。截至目前,蕉城区的33个成员单位100%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福建)”上传数据12702条。
二是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我区按照“上网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不上网为例外”的原则,3546项政务办事服务事项已全部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做到100%应进必进。加大进驻事项的公开发布力度,形成了“一网一通一窗一区一微”五个信息公开渠道,即电脑端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端闽政通APP、微信公众号、现场大厅窗口、24小时自助服务区五个渠道,并与蕉城在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办事信息链接,扩大信息公开面。同时,对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审批服务事项进行规范、精简、优化、梳理,目前在省网办事大厅已对外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一件事套餐”“全流程网办”“秒批事项”“证照联办”等特色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清单规范标准水平位列全市第一。此外,加大电子证照生成入库与共享应用工作力度,减少重复证照材料验证提交,努力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经过持续压缩精简,截至目前,基本完成涉及企业、群众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趟”、50个高频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99%以上审批事项实现“最多跑一趟”,91%审批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行政许可事项压缩时限比例达85.63%、审批事项网上可办理率达99%,提前超额完成2020年省、市任务目标。
三是提高经济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我区注重提升经济政策解读回应渠道的权威性,增强解读回应实际效果。今年共发布经济政策解读17篇,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涉及切身利益政策措施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升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我区根据《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福建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时、准确、客观地在蕉城区政府门户网公共卫生栏目发布公共卫生信息,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新冠疫情期间,疫情信息发布严格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执行。截至目前,共发布公共卫生信息7条。
(五)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
一是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我区坚持以蕉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内容涉及重大建设项目、脱贫攻坚、“六保六稳”、污染防治、市场监管等19个方面。同时,今年我区按照上级精神对政务公开专栏进行改版,使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我区以规范内部流程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截至目前,共受理依申请22件,全部按时办结。
三是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蕉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43个,开展规范性文件相关政策解读17篇。同时,深入推进门户网站政民互动交流,截至目前,已答复部门信箱14条,录播政务访谈7期,发布网上调查及意见征集22期。为保障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内容安全,确保文章内容不出现严重错误,我区要求各有关单位参照《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蕉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宁区政办〔2020〕17号),严格落实上网信息审批制度。此外,认真落实《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宁区政办〔2019〕69号)、《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及电子政务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区政办〔2019〕82号)要求,加强对全区新媒体工作的指导。今年以来,积极对接蕉城区纪委办,将原有的开设主体为乡镇政府的村级政务新媒体全部予以注销关闭,并做好相关信息内容迁移;按照省市要求,对全区新媒体情况进行梳理并登录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备案。目前,全区共有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抖音政务新媒体合计23个。
(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保障措施
全区政务公开相关单位都依法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履行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报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备案。同时,我区起草并印发《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宁区政办〔2020〕35号)、《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宁区政办函〔2020〕37号)、《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区政办〔2020〕99号),加强对全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监督。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已列入各有关单位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此外,我办先后出台《政务信息公开专区工作制度》、《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暂行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受到社会广泛好评,全年未出现因政务公开被追究责任情况。
(七)全区主动公开及依申请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20年度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为756条。其中: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7条,区直有关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3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6条。
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0年,全区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为35条,其中,包括网络申请12条,信函申请18条,当面申请2条,传真申请3条。已答复件数35件,其中“已主动公开”4件,“同意公开”6件,“不予公开”3件,“无法提供”的19件。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7 |
17 |
2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55 |
+945 |
1421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30 |
+430 |
3616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535 |
-538 |
537 |
|
行政强制 |
167 |
-22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1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 |
68.402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5 |
0 |
0 |
0 |
0 |
0 |
3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七)总计 |
35 |
0 |
0 |
0 |
0 |
0 |
3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区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发现还有以下不足之处:一是基层政务公开人员少,往往身兼数职,造成工作做得不够到位,不够及时;二是深入基层的培训较少,造成部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无法达到较高要求,上下沟通渠道有待拓宽。
针对以上两点,我们将进一步做到:一是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基层人员的编制问题,适当增加编制,或实行专人专岗专用。二是多争取经费开展各类有效的政务公开培训,夯实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基础,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同时加强指导和沟通协调,共同促进我区的政务公开工作稳步向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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