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申报第七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闽农产函【2021】314号)文件要求,现将宁德市东方水产有限公司、福建嘉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带动农户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2021年5月31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蕉城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受理情况反映部门:蕉城区农业农村局监察室
联系人:韦畅宏
联系电话:0593-2892966
联系地址:蕉城南路113号
邮政编码:352100
附件:1.宁区海渔函【2021】39号
2.宁区海渔函【2021】43号
宁德市蕉城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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