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天内(2022年5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受理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闽东中路33号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39号窗口)
联系电话:0593-2927793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周瑞荣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蕉城区飞鸾镇梅田村周厝18号 |
350902013002JC00008F00010001 |
95.65㎡/280.00㎡ |
农村 住宅 |
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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