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深入推进全国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的通知》(宁文旅[2021]106号)要求,我局近期将开展2022年春季文物安全巡查,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市、区两级党委、政府部门安全生产部署和《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安全工作责任状》的目标要求,以防范遏制文物安全事故为重点,履行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职责,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全区文物安全稳定。
二、巡查对象
此次巡查主要针对全区各级别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古建筑类,特别是宫、庙、祠堂等木构建筑。
三、落实责任
1. 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文物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部署和检查考评范围,严格落实文物安全责任人公告公示工作,抓好各属地文物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配合消防、文物等部门开展本地区文物安全检查。
2. 督促检查本辖区内各文物单位主办或承办的聚集性活动,有严密的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责任到岗到人,特别是古建筑类文物,梳理燃香烧纸、危险物品以及其他安全隐患。
3. 建立健全文物安全工作制度,认真查处各类安全事故,并根据相关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四、工作安排
成立文物安全巡查小组,组长由黄晓东主任、陈丽芳副局长担任,组员由区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及局安办全体干部组成,线路安排如下:
1. 第一组:何菲、陈虹、黄郑坤、陈瑞守、(八都、九都、赤溪、霍童、洪口)
2. 第二组:蔡宇洲、黄清梅、陈郑基、林传坤、林昌俊(金涵、石后、洋中、虎贝、漳湾)
3. 第三组:姜洋、林腾、张声庚、陈长明(蕉北、蕉南、城南、七都、飞鸾、三都)
五、检查时间:2022年2月24日至2022年3月
各乡镇(街道)要严守文物安全红线底线生命线,全面落实文物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各村(社区)或使用单位(个人)等文物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履行文物安全直接责任。
宁德市蕉城区文体和旅游局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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