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镇、九都镇、八都镇、霍童镇、洪口乡、洋中镇、石后乡、七都镇等乡镇人民政府、蕉北街道办事处,中国人民财产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第二营业部:
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19年市级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的通知》(宁财农指﹝2019﹞43号),2019年市级下达我区扶贫开发专项资金177万元,主要用于造福工程少数民族对象补助、产业扶贫保险市级配套、未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等精准扶贫项目,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依据《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187号),现将2019年造福工程少数民族对象补助资金和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分配下达给你们,请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跟踪落实未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安排造福工程少数民族对象补助资金。其中:九都镇造福工程少数民族对象补助资金11.8万元、蕉北街道曲尺塘造福工程少数民族对象补助资金3.1万元。合计14.9万元。
二、安排产业扶贫保险市级配套资金4.805万元。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产业扶贫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9﹞23号)文件,对贫困户发展的农业产业项目提供自然灾害和意外伤害风险保障,保费由省、设区市、县(市、区)财政和贫困户分别承担54%、18%、18%、10%。经人保财险公司保费核算,2019年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项目保险总保费为266944.9元,保费按市级承担18%计算,市级配套保费为4.805万元。
三、安排未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57.295万元。(详见附表)
附表: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安排表
宁德市蕉城区农业农村局 宁德市蕉城区财政局
2019年10月30日
附表:
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安排表
村 名 |
建设项目名称 |
补助资金(万元) |
三都镇坪岗村 |
坪岗自来水工程 |
20 |
九都镇九都村 |
溪乾路道路硬化 |
20 |
八都镇韩丹村 |
韩厝林村道路硬化 |
20 |
霍童镇柏步村 |
观溪堤路道路硬化 |
20 |
洪口乡大道头村 |
道路硬化 |
17.295 |
洋中镇前路村 |
鸡脚岭道路硬化 |
15 |
三都镇西湖村 |
道路硬化 |
15 |
石后乡当洋村 |
道路硬化 |
15 |
七都镇西林村 |
道路建设 |
15 |
合 计 |
|
157.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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