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15号)的文件精神,下达我区2021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为28.5万元。我区通过各乡镇摸底上报,2021年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为79人,按每人每学年补助3000元的标准,共计补助资金为23.7万元,结余资金4.8万元。我区于2021年8月20日前已将2021年雨露计划补助对象79人的补助资金全部打卡到户。
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
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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