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2〕2号精神,同意由宁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承接我区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并由蕉城区农业农村局将《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113号)用于成立县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的资金800万元注入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作为宁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资本金。特此公示。
宁德市蕉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18日